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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被告人張淑俠在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聽取判決後被帶出法庭。新華社發據新華社西安1月14日電(記者二手餐飲設備買賣付瑞霞陳晨梁愛平)14日上午9時15分許,陝西省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原醫生張淑俠因拐賣兒童罪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張淑俠表示將考慮是否上訴。公開宣判歷時約15分鐘,在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
  法院
  因其罪行十分支票借款嚴重從嚴懲處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淑俠以獲利為目的,將多名嬰兒拐賣給潘某某等人,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公訴機化療飲食注意關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訴機關認為張淑俠拐賣兒童致1人死亡的情節不能成立,但該名嬰兒被拐賣後,相關人員認為該嬰兒已死亡將其拋棄在垃圾溝內,張淑俠應承擔該嬰兒被拋棄無法找到的責任。
  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淑俠身為醫務人員,利用診療之便,採取編造嬰兒感染難以治愈疾病,身體有畸形等手段,拐賣新生嬰兒多人,其行為違背職業道德和社會倫理,主觀惡性極大,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張淑俠雖有坦白情巴里島節,但綜合全案犯罪事實依法應從嚴懲處。
  依據刑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人張淑俠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借款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3年12月30日上午,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淑俠進行了公開審理。張淑俠共涉嫌拐賣兒童犯罪6起,涉嫌被拐新生嬰兒7人,其中一名嬰兒被賣後死亡。
  受害人
  起訴醫院一案尚未立案
  14日,最早報案並掀開張淑俠販嬰案冰山一角的來國峰,在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外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的家庭所受創傷至今沒有痊愈。來國峰已經於今年1月7日向陝西省富平縣人民法院起訴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目前此案尚未立案。
  來國峰告訴記者,通過自己新出生的兒子即遭拐賣一事,他認為政府應該加大對販賣人口的打擊力度,對人販子就要重判。嬰兒的父親來國峰這樣總結造成自己剛出生的兒子離奇丟失的悲劇根源:“就像張淑俠聯繫買我兒子的那個山西人販子潘桂串,以前拐賣孩子,就被判了5年,出獄後繼續乾老營生,還不是因為處罰得不夠。”
  來國峰強調,他不接受婦幼保健院和張淑俠的道歉,“我不接受這個遲來的道歉”。來國峰稱,針對此事,他決定通過法律捍衛自己的權益。
  警方
  還有約50起相關報案正在核查
  張淑俠原本是富平縣當地備受尊敬的產科醫生,她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從2013年7月開始進入公眾視線。
  2013年7月16日,陝西富平縣薛鎮村村民來國峰之妻董某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分娩過程中,時任該醫院產科副主任的醫生張淑俠告知董某及其家屬“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於是,新生嬰兒父親表示自願放棄並自行委托醫生張淑俠對新生嬰兒進行處置。隨後,嬰兒家屬質疑嬰兒被拐賣,並向富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案。
  據當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機關已接到群眾報案55起,其中涉及張淑俠的26起,立案查實6起,其他正在核查中。張淑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副教授陳京春說:“雖然張淑俠涉案26起,但目前有足夠證據起訴她的只有6起,這是建立在‘不冤枉一個好人’的前提上的。如果在今後,還有其他的案子能夠查證屬實,可以繼續追究她的刑事責任。”
  2014年1月6日9時,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院長王莉、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姚軍民、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產科主任高文平、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房原臨時負責人司欣涉嫌失職罪一案,在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將擇期宣判。
  新聞背景
  張淑俠的“雙面”人生
  1981年,23歲的張淑俠從華山冶金醫專畢業,成為一名醫生。後經努力成長為富平縣婦幼保健醫院產科副主任。從醫30餘年,不久將正式退休。
  在同事眼中她是“技術權威”。前來醫院就診的產婦中,許多人是她的同鄉、同學,或與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出於對其醫術上的認可,一些人甚至“托關係”“找熟人”,千方百計請她接診。
  可2013年12月30日庭審中,張淑俠被檢察機關指控參與6起販賣嬰兒案件,並致1名嬰兒死亡。但她本人並不完全認為主觀上有犯罪動機,“我只是說產婦有病,並沒有說孩子有病,是她們自願放棄孩子的。”
  據張淑俠供述,她與人販子潘某某相識於一次門診治療,得知其兒子兒媳無法生育,便想幫助潘某某要一個孩子,而醫院內確實有父母主動放棄孩子的情況存在。直到最後,她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在犯罪。“我不認識潘某某,不瞭解她的過去,根本不知道她是人販子。”
  儘管一再為自己的行為開脫,但篡改病歷、在不能確定孩子有缺陷的情況下便勸說父母放棄、有償販賣等行為表明,張淑俠已觸犯法律。事實清晰勾勒出她販賣嬰兒的“犯罪路徑”:勸說產婦放棄嬰兒——聯繫同伙迅速出手——人販對嬰兒“二次售賣”。
  檢察機關認為,本案涉及6起犯罪事實中,有3起錶面上是家屬自願放棄嬰兒,但前提是張淑俠告知家屬嬰兒患有嚴重疾病。事實上,她並沒有對嬰兒進行檢查。另外3起雖然為父母主動放棄,但在新生兒因缺陷而父母自願放棄的情況下,醫護人員作為中介促成收養關係,如果沒有主動或被動獲利行為,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張淑俠的行為並非如此”。
  時至今日,一些因張淑俠欺騙而失去孩子的家庭,仍對其販嬰行為難以置信。在他們看來,這位技術高超、家境殷實、為人和善的中年婦女,實在沒有主動販嬰的理由。據新華社  (原標題:販嬰醫生張淑俠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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