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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近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共涉及24個部門,其中涉及項目較多的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和民航局等部門。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兩個特點:一是突出生產經營領域這個重點。把企業主體設立、生產許可、經營範圍、資本和資產處置等與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審批事項作為取消和下放的重點,占這次取消和下放總量的1/2多。其他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的和涉及個人各類從業資格的占近1/2。二是受益面進一步擴大。比如:取消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准、取消國內通用航空企業承擔境外通用航空業務審批、取消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核准,將交通運輸部的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這些事項,社會關註度高,申報量和審批量大,取消和下放後受益面較廣。  (原標題:國務院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再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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